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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13, 2008

認識工作

傳4:1-12

越深入閱讀傳道書,越深入發現這是教育我們以上帝的視野看今日與未來。讀1-3章,看到傳道者從永恆回看今日,以上帝的時間觀來為我們自己作好打算。到了第4章,又從高空鳥瞰我們自己……身邊的友伴: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煖和,一人獨睡怎能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4:9-12)

聖經由始至終強調友伴與團隊,由創世記的「那人獨居」不好開始,到主耶穌揀選十二門徒一起履行教會使命,都不是指派一人去完成工作。

關於工作,傳4:8b有這演繹

“Why am I working like a dog, never having any fun? And who cares?”

傳道者沒有否定工作的意義,只是我們果真「做到隻狗」一樣,我們今生真的虛空與無意義。作為一隻狗,只知忠於主人,不停工作來討好主人,不理會工作本質的意義!不過,傳道者提醒我們,「做好呢份工」的方法不是我們單打獨鬥去完成任務,而是還看身邊的同工。

欣賞他們與你同工而不漠視他們的存在;
分擔工作的擔子而不獨挑大樑;
分享工作成果的喜悅而不獨攬成就;
互相扶持而不互相卸責。

這是從另一角度看工作及同工。傳道書教我們認識生命的真相,從而積極活出每一天。

Friday, September 19, 2008

繼續爭大細

可10:35-45

這是《爭做大?還是爭做細?》的延續篇。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甚麼,你給我們作。」耶穌說:「要我給你們作甚麼?」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可10:35-37)

他們知道自己在講甚麼嗎?如單單抽離上文下理看這對話,難怪其他門徒「惱怒」他們兄弟二人(10:41)。我想,這段經文有兩個可能的解釋。

傳統上,許多的解釋都認為他們兄弟二人是自私自大,要主給他們blank check,任他們填上銀碼。據馬太的記載,這要求是他們的母親提出的(太20:20-28),即是說,他們母親對這對跟從主作門徒的兄弟有所期待,希望他們二人得到從主而來的榮耀,坐在祂的左右,大為尊貴的坐位。

他們既是這樣自大,為何主不責備他們?而往後的教訓,祂是針對所有門徒的關係,而不是他們兄弟二人「自私自大」的要求,為甚麼?

因此,我想到有另一可能。我們看看主對他們要求的即時反應:

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可10:38-39)

這對話的內容似乎是緊接著可10:32-35祂第三次預言自己受苦受死而講的。主既已第三次作出同樣的預言,門徒再沒理由不明知他們的主是受苦的彌賽亞;再者,主用杯作隱喻是當時流行對苦難的描述。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們兄弟二人,甚至他們的母親也明白要與主一同受苦,也相信受苦過後從神得到的獎賞與榮耀。他們要做到最好,想得到從主而來的賞賜,就是祂的左右坐位。

從這角度看,我們反而要向他們兄弟二人及他們的母親學習,為主全然擺上自己。而保羅也教導我們要向著標桿直跑,要得那不能朽壞的冠冕,那追求坐在主的左右又何妨?

當然,作為主的僕人,我們只管向著目標進發,賞賜與否這是神的主權,最高境界就是只求付出,不問收獲。不過這不是常人可以做到的。

另外,門徒惱恨他們兄弟二人,就是因為他們求得太過份,忽視其他「兄弟」,試問左右位置都已分給他們二人,其他人還有位置坐嗎?雅各和約翰本來述志的單純要求,放在這個群體中便成為了爭寵的導火線。

因此,主才召集所有人(10:42),教導他們: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10:43-45)

Wednesday, September 17, 2008

爭做大?還是爭做細?

可9:33-37

聽李思敬從東方文化的角度看這段爭論誰是老大的經文,得出另一番結論。他認為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屬近東文化,較接近東方含蓄的文化。意思是,眾門徒走在一起,只會推讓,不會爭做第一。

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裏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9:33-34)

從李思敬的思路看也是合理的。他們在路上到底是爭做老大,還是爭著推別人做老大?要留意他們在路上的想法是怎樣,他們剛剛看到主趕鬼,然後主再預言自己的受苦。還記得彼得、雅各與約翰在較早前跟主上山看到祂的榮耀,他們仍不明白為何主要受苦,這問題一直困擾他們:

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9:31-32)

在這背景下,他們爭做老大,問題便大了,肯定讓主很傷心。他們不明白主的話語,理論上應在討論祂為何堅持是受苦受死,也許他們在討論誰最明白主的心意,誰最有能力協助主,好讓祂不用受苦;或者誰最有資格跟主一齊受苦;或者他們在爭論耶穌偉大些,還是別的老師偉大些;又或者,誰最得主的喜愛,可以放膽去問主到底祂為何要受苦而不被罵等等。另外,如果他們要爭第一,當主問他們時,第一個自然反應就是那些沒有參與的指出誰在爭第一,以明哲保身,但他們沒有。

事實上,主沒有責備他們:

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9:35)

這個行動,表明不論誰在爭論甚麼,這12人要先明白這個道理,就是僕人領袖的道理。主給他們一個標準去判斷誰是領袖,領袖的條件是甚麼,而不是責備他們不自量力,自大等等。另外,祂又抱起一個小孩繼續講解這個道理:

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9:36-37)

這裡看到當時還有其他人身處在同一空間。可能爭論的門徒是那12人其中一些,也許還包括12人以外的門徒,我們不知道。但主重點培育這些領袖,便抱起這子孩來解釋透過服侍成為僕人領袖的道理。

祂強調接待這子孩也是接待主,也許就是回應他們爭論的主題:誰最偉大?標準是服侍人、服侍神。如果他們在討論誰最認識主,誰最有資格與主受苦,也許主就在回應他們,當主離開後,他們要服侍孩子一樣的心態來成為他們處世及事奉的態度。這樣,他們就在服侍主。

Sunday, June 29, 2008

真正的朋友

箴27:17-19

真正的朋友是怎樣的?今日剛聽到一對一起事奉18年的好朋友,近年因為一些事情的不同意見鬧翻,一方已主動道歉,另一方仍氣難下。雖然如此,雙方仍彼此稱許對方的優點。聖經早已提出有關的教導:

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27:17)

真正的朋友是彼此要求、彼此提醒、彼此鍛鍊。這不是理論,是必須實踐的道理。這是神為人預備朋友的目的。如何做到彼此挑戰而不失友誼?彼此坦白而不記仇?這真是難呀!可是,若不是真正認識對方,又如何可能提出真實又具體的挑戰?

我喜歡代入角色,代入對方的角色去思考。我常說,如果你是他,你也許會這樣做。這是將心比己。

水中照臉,彼此相符;人與人,心也相對。(27:19)

人的共性都是要求對方達到自己的所要求的程度,但有不少時候連自己也達不到這程度,將心比己,人便可以多一份體量與接納,少一份埋怨與仇恨。

Monday, June 09, 2008

團隊領導的型態(一)

箴15:22

獨斷獨行從來也不是聖經的教導。摩西有兄姊外父的謀士、大衛也有眾多獻計者,以至他們在帶領以色列民的工作上智慧地決策。

不先商議,所謀無效;謀士眾多,所謀乃成。(15:22)

集眾人的智慧頂多只是集體智慧,但若接納眾人的智慧成為謀略,又或眾人獻計成為常規,在每一重大決定前都經眾人參與這決策的過程,每個參與者都有足夠的機會去表達,這便是團隊領導的早期型態。

團隊領導的可貴之處,就是集眾領導的智慧,減少因一人的限制帶來的可能錯誤,這是互補作用。

Tuesday, April 29, 2008

分道揚鑣

徒15:36-41

屬靈領袖也有不和的時間。聖經從來不會報喜不報憂,家醜不外傳並不是基督教信仰的文化,反之,從錯誤、失敗、反面教材中學習,更貼近現實的需要。因此,我們經常犯錯,錯誤是我們更貼身貼心的老師。

不過,這次保羅與巴拿巴的衝突,我看不到誰是誰非。

他們二人有共同的目標:

過了些日子,保羅對巴拿巴說:「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15:36)

保羅學會了師傅「勸慰子」的特質,去關心及鼓教會。問題並不是不同心,而是過程,以及對人的看法不同。

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作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15:37-38)

巴拿巴從來都看人的潛質,否則,他當年也不會主動邀請還稱為掃羅的保羅同工,也不會有今日的保羅。而明顯地,此時的保羅是看重目標與成果,多於人。

我們也常處於這兩個選擇之中。到底多給他/她一次機會?到底跟這樣的同工同行會否對事工造成不良的影響?在講求效益的社會,加上教會或機構沒有足夠的資源,如何安排及處理未達標的同工?

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15:39-40)

這衝突是嚴重的,造成二人分道揚鑣。我們日後也知道保羅接納了馬可,馬可也寫了第一本福音書。似乎,巴拿巴是對的,他對馬可的信任,提持的教導,不斷提供機會,讓教會多了一個人才。

有時勉強同行的確沒有益處。不過,我們也得知道,有不同的意見甚至衝突是短暫的。只要二人目標相同,最終也會因此而重聚,繼續同工。

從另一角度看,保羅和巴拿巴的一隊二人組合,現在成了兩隊,效果不是倍增了嗎?

在同一教會/機構中事奉,共同目標是首要的。人會因為這目標(使命)而放下成見。今日教會/機構出現人事問題,到最後也不能共事,表面上是因為合作不來,但背後是否也缺之共同的目標?

Monday, April 28, 2008

教會如何面對重大議題?

徒15:1-35

初期教會有許多教會管理的原則與例子,這段關於第一次耶路撒冷大會的記載,為教會要決定重大議題留下重要教導。

這次會議所針對的,是外邦人是否需要行割禮的問題。有些門徒從猶太去到巴拿巴和保羅牧養的安提阿教會,與他們二人爭論有關議題,最後決定到耶路撒冷跟使徒及長老會面(15:1-2)。由此可見,耶路撒冷教會已成為初期教會的總會,爭議性的議題由這裡的同工栽決。

當巴拿巴和保羅興奮地分享教會如何成長,神如何藉神蹟奇事讓外邦人信主時,一些原屬法利賽人的弟兄便說:

「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15:5b)

這叫喝倒采!

但我們看到神早有預備。初期教會最具影響力的領袖彼得和雅各先後發言。彼得按他個人經歷,神如何帶領他給羅馬百夫長哥尼流施洗證明神喜悅外邦人得救,說明:

「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15:11)

這是因信稱義的信條。他沒有提到割禮與否,所堅持的是得救的本質,是神學的論題而不是具體的操作。但既聽出得救不在乎割禮,也順理成章不應堅持這猶太習俗。

我說是神早有預備,就是神預備了彼得先有給外邦人施洗的經歷。那一次不是彼得帶哥尼流信主,而是聖靈親自的工作,彼得只是去執行神的吩咐而不是去決定如何傳福音給外邦人等等。因此,他回到教會後只報告了所發生的事,並沒有制定向外邦人傳福音的策略及相關操施。若神不早早預備彼得這經驗,這次的爭議只會一直延續下去。我們不能說堅持割禮的固守傳統,因為他們不像保羅等有豐富的經驗。

我們看到領袖首先領袖異象,先經歷突破,教會的更新才能順利開始。我們總不能說領導層保守不願革新。是的,人總有自己的安舒區域(Comfort Zone),而領袖要兼顧的也實在太多。往往變革多是由下而上,在前線工作的會認為坐在總部的是改革的攔路虎。現實是,變革是雙軌的,領袖從上領受異象,前線的從實踐遇到困難要求改變。這是最自然,也最合宜的。

彼得發言完畢後,又是一輪的報告及見證:

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上帝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15:12)

這次,大家都安靜地聽,但總得有人作最後決定,這人便是雅各。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上帝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裏誦讀。」(15:19-21)

雅各先引述舊約相關的經文,再建議具體的方案,之後便再沒有聽音。隨之而來的便是委派猶太和西拉兩位「首領」(15:22)跟隨巴拿巴和保羅,帶備教會的官方文件前去安提阿等地傳遞信息、鼓勵教會。

不論議題多具爭論性,決定後便是集體決定。而且不是以單純的行政手段發一封文書便了事,而是派具代表性的同工前往,代表教會領袖們去關心,也去確定再無爭議。

神早已預備的答案、同心的領導團隊、著重個人關係及以鼓勵為目標的實施方法,便是初期教會面對重大議題的處理原則,我們可以如何應用?

Tuesday, April 15, 2008

再看團隊領導

徒8:4-25

腓利以乎是初期教會的獨行俠,一個人去開拓外邦人的福音工場,先是撒瑪利亞,後是伊索匹亞。當然他的獨行俠是有環境因素的,當時耶路撒冷教會面對大逼迫,門徒四散,唯有各自各精彩!

雖然有人追捕傳講主基督的,但被追捕的卻也邊走邊傳,且大得美好的果效。腓利在撒瑪利亞的成功,改變了使徒只向「純種」猶太人傳福音的小小傳統。這小小的成功引起了使徒的關注及回應:

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上帝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裏去。(8:14)

初期教會不是一人領導的敎會,也不是「大佬文化」的教會,而是集體領導的教會。雖然彼得的領導比較突出,但這次卻是被派到撒瑪利亞考察團的成員之一。顯然教會是經過討論後的決定,並且視之為十分重要的事件,否則也不會派主耶穌三大近身其中之二去查察。

集體領導是身體力行的領導,他們不是開會機器,考察完了,蓋章便走人。他們到了撒瑪利亞也施洗也行神蹟奇事。

使徒既證明主道,而且傳講,就回耶路撒冷去,一路在撒瑪利亞好些村莊傳揚福音。(8:25)

層級的分工只是組織架構的一部份,集體領導是集體負責的體現。

Monday, January 14, 2008

木桶定律

林前12:22-27

有機會讀到一本關於管理學理論的書,書中提到一關於團隊領導的「本桶定律」(The Law of Barrel)*,我覺得跟歌林多前書提及關於教會合一,與軟弱肢體彼此扶持的教導有相關之處,不妨探討一下。

由多條木組成的木桶能盛載多少水,並不在於最長那條木有多長,而在於最短那條木有多短。一個團體或組織能發揮多少效能並不在於最強的員工有多強,而在於最弱的員工有多弱。今日強人領導的機構,如果圍繞他身邊的都是弱者,只聽命於領導的指令,以弱者理解力與執行力,領導的理想始終難以實現。或者,領導身旁只有唯命是從的員工,缺乏或不敢有獨立思考,這機構的發展始終有限。

團隊領導的關鍵在於:木板的長度和縫隙。木板的長度相對於每個員工或團體內成員的能力。木桶內所有木板的高度要達一定程度才能盛載足夠可用的水;長短不一的木板,太長的部份其實沒有用處;要增加容量,不是要加高最長的而是加高最短的。這裡所強調的,是如何提高機構或團體內較弱的成員才是機構成功的關鍵。至於木板的縫隙則代表本板間的結合是否緊密,彼此之間的縫隙太大代表關係不理想,木桶自然會漏水,機構也不能健康地發展。

保羅提到教會的合一,肢體間彼此的配合,不也是這「本桶定律」所強調的嗎?木桶內每條木板便是教會內的每個成員,重點是要府就卑微的人: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木桶)人以為軟弱的(短板),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短板),越發給他加上體面(加長);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長板),自然用不著裝飾;但上帝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板縫),總要肢體彼此相顧。」(12:22-25)

團體領導所需要的是發展及培育能力較弱的成員,這是強者的責任。套用電影《蜘蛛俠》的一句話:「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我想,「本桶定律」用在教會及強調團隊領導的機構較一般奉行強者領導的商界更為合適。

然而,團隊的本質,其實在指向一個更高更大的理想的目標: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12:26-27)

就是不論環境如何,團隊內的成員一同完成目標,榮耀神是首要的。而成員彼此的不同並非偶然,而是主基督的刻意配合,使表面看似無用者尋找及發揮其用處;強者則學習謙卑,以成就他人成為他的使命。

* 喬治–史賓斯著,《木桶定律》,台北:海鴿文化,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