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7, 2008

爭做大?還是爭做細?

可9:33-37

聽李思敬從東方文化的角度看這段爭論誰是老大的經文,得出另一番結論。他認為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屬近東文化,較接近東方含蓄的文化。意思是,眾門徒走在一起,只會推讓,不會爭做第一。

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裏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9:33-34)

從李思敬的思路看也是合理的。他們在路上到底是爭做老大,還是爭著推別人做老大?要留意他們在路上的想法是怎樣,他們剛剛看到主趕鬼,然後主再預言自己的受苦。還記得彼得、雅各與約翰在較早前跟主上山看到祂的榮耀,他們仍不明白為何主要受苦,這問題一直困擾他們:

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9:31-32)

在這背景下,他們爭做老大,問題便大了,肯定讓主很傷心。他們不明白主的話語,理論上應在討論祂為何堅持是受苦受死,也許他們在討論誰最明白主的心意,誰最有能力協助主,好讓祂不用受苦;或者誰最有資格跟主一齊受苦;或者他們在爭論耶穌偉大些,還是別的老師偉大些;又或者,誰最得主的喜愛,可以放膽去問主到底祂為何要受苦而不被罵等等。另外,如果他們要爭第一,當主問他們時,第一個自然反應就是那些沒有參與的指出誰在爭第一,以明哲保身,但他們沒有。

事實上,主沒有責備他們:

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9:35)

這個行動,表明不論誰在爭論甚麼,這12人要先明白這個道理,就是僕人領袖的道理。主給他們一個標準去判斷誰是領袖,領袖的條件是甚麼,而不是責備他們不自量力,自大等等。另外,祂又抱起一個小孩繼續講解這個道理:

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9:36-37)

這裡看到當時還有其他人身處在同一空間。可能爭論的門徒是那12人其中一些,也許還包括12人以外的門徒,我們不知道。但主重點培育這些領袖,便抱起這子孩來解釋透過服侍成為僕人領袖的道理。

祂強調接待這子孩也是接待主,也許就是回應他們爭論的主題:誰最偉大?標準是服侍人、服侍神。如果他們在討論誰最認識主,誰最有資格與主受苦,也許主就在回應他們,當主離開後,他們要服侍孩子一樣的心態來成為他們處世及事奉的態度。這樣,他們就在服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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