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5, 2008

禱告不蒙應允,誰之過?

雅4:1-10

我們常引用雅各的教導來解釋禱告不蒙應允的原因。他的重點是在於我們的心,我們以甚麼的心態來禱告?我們禱告不蒙應允,首要的原因是按著肉體,或滿足肉體的私慾來求: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裏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雅4:1-2a)

雅各指出,人的軟弱是來自體貼肉體的需要,而體貼肉體又往往與主的心意背道而馳: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雅4:4)

既然我們的禱告是來自滿足自己的私慾,按雅各的邏輯,這些禱告只會助長我們的私慾,不蒙神的應允就是神對我們的愛與保護,免得我們越陷越深。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4:2b-3)

我們在埋怨神沒有回應我們的禱告是,有否想到神已經從另一方向回應我們的禱告?

我們不按正確方向求,當然得不著,若神正面回應我們為一己之私的禱告,那不是助長我們浪費生命?當我們在感到缺乏時求物質的供應,可考慮到這是必需的嗎?還是只浪費在宴樂中?

許多時候我們自己不能分辨我的禱告是實際需要還是浪費、多餘的物質需要,怎辦?

你們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4:8)

還是返回根本,要求主先清潔我們的心,不要在世俗與屬靈的事上糾纏,要立定志向追求屬靈的標準,操練的日子久了便會按主心意禱求。

但是,當我們「正義」地求健康、求屬靈的事,不蒙應允又是甚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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