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3:9-20
保羅指責猶太人固守傳統,縱然成為基督徒,但仍自恃猶太人選民的身份,漠視基督的救恩,在行為上與他們所說的律法背道而馳。然而,今日不少基督徒也一樣,只有基督徒之名,沒有基督徒之實。
對保羅來說,是猶太基督徒也好,外邦信徒與非信徒也好,我們都是一樣的: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9-10)
不是甚麼條文制度,也不是甚麼特別的身份與能力可以讓我們與別不同,只有一樣,就是基督的救恩。我不能說所有基督徒,但至少在那些享受較高社會地位及聲譽地區的信徒,需引以為鑑。我們與昔日的猶太基督徒有類似的問題,一方面太看重既得利益,即享受一些權利便視之為理所當然。如十一奉獻可以免稅,若取消這政策呢?可能有些人便不再奉獻!另一方面,把我們口裡所講的道德理想,誤以為我們已經做到。如猶太人以為割禮便等同救恩,我們以為參加教會聚會便等同「好基督徒」,有時甚至以為認信就等如好見證等等。
問題類似,但答案只有一個: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
我們都需要救恩,因為我們都是罪人。對猶太人來說,得到律法不等如得救;對我們來說,回到教會聚會也不等如救恩。做齊了禱告、讀經,參與了各樣的聚會,若不知罪,與未信者無異。我們需要確切明白,也時刻警醒,我們是個罪人,無可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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