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2:18-25
再進一步講順服,這是主耶穌示範僕人領導的模範。
順服的幅度:甚麼樣的主人(上司)也要順服,不論是好是壞,良善乖僻的也要順服: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2:18)
這裡「乖僻」的主人,是對僕人的態度及行為而言,並不是說主人或上司要你殺人也要做,至少彼得不是這樣說。這順服,甘願吃虧是站在犧牲個人利益的大前題下講的。
為順服而受苦的意義:討主喜悅。這並不是說凡受苦,主必喜悅,而是說為義受苦,更得主的稱讚,因為這樣便活出人的更高價值,就是不為私利而活,而為更高的理想與價值而活。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上帝看是可喜愛的。(2:19-20)
順服的模範:主基督。主留下的榜樣更叫我們知道生命的價值是甚麼。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2:21)
基督的受苦不是單單為我們留下學習的榜樣,更是要成就救恩。祂受的苦是為我們受,那是我們原應受的責罰,但是,如果只是為自己應受的責罰而受苦,那有甚麼特別呢?因為這是應得的。但主卻提昇我們的「境界」,就是我們應得的懲罰祂已受了,我們再受的苦是不應得的,是為別人,包括基督而受的,因此,我們便能活出「義人」的價值,為別人受苦的價值。
順服的最終目的:引領人到神的面前。
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2:25)
主已示範了為別人受苦的榜樣,為的是要人認識真神,祂也同樣要求我們跟隨祂的腳踪。我們的付出並不是單單為受苦而受苦、並非毫無意義的受苦,而是為了別人認識我們的神。這是僕人領袖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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