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24, 2008

七件千萬不可做的事

箴6:12-19

這是近十多年定書名的趨勢,總要說你可做、必做、必去、不可少的甚麼甚麼,原來箴言也有: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
眼:高傲的眼
舌:撒謊的舌
手:流無辜人血的手
心:圖謀惡計的心
腳:飛跑行惡的腳
口:吐謊言的假見證、布散分爭
(6:16-19)

這與6:12-14所描述的無賴惡徒相對應:
眼:用眼傳神
舌:行動就用乖僻的口
手:用指點畫
心:心中乖僻、常設惡謀
腳:用腳示意
口:布散分爭

這都是神所恨惡的,我們要謹言慎行,留意自己表達了甚麼態度和甚麼信息。而重要的是,這些行為所招來的惡果,會成為我們的苦難。從這角度看,苦難不一定來自神,而神早已預告你的行為會招來苦難,到時便不應埋怨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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