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14, 2008

功虧一簣(一)

徒24:22-27

使徒行傳23至26章記載了保羅在兩年內連續向三位政要申辯,為基督作見證。功虧一簣不是保羅最終沒有成功為自己脫罪,而是三位都基於一個理由而拒絕信仰。

第一位是該撒利亞的巡撫腓力斯,一個典型以權謀私的例子,當保羅見證完畢時,他怎樣反應?

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就支吾他們說:「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我要審斷你們的事。」於是吩咐百夫長看守保羅,並且寬待他,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過了幾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來到,就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24:22-24)

這羅馬巡撫明白、理解保羅所講基督復活的道理,他對基督教感興趣,但卻基於他更愛自己,無法接受保羅所講的審判而拒絕接受福音:

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24:25-26)
腓力斯接近保羅,多次聽他講道,也寬待他,只是他的生命沒有改變,只在物質層面認識基督信仰,而沒有以「心靈」和「誠實」來到主面前。還有更重要的就是:

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裏。(24:27b)

這樣保羅便待在監裡兩年,直到腓力斯離任。而繼任者非斯都,也是一味的要討好猶太公會的領袖,明知保羅沒有犯罪仍不願釋放他(25:9)。

人的悲哀莫過於埋沒良心,對真理視而不見、對公義置若罔聞。

其實,今日許多領袖也不見得比腓力斯與非斯都好:討人喜歡多於討神喜歡;愛自己多於愛神;聽到罪和審判的反應不是悔改而是逃避;教會只宣講妥協的信息而忽略真理的傳承;怕破壞關係而只對罪惡視若無睹。

這便是教會不增長,又持續出現人事問題的原因。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