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7, 2008

完整的事工

徒14:20-28

凡事有交待,我們便認為這人是盡責的,而有關的工作才算完整。

安提阿教會差派巴拿巴和保羅二人出外宣教,他們二人回程後向教會報告所作的,見證神的作為。

從那裏坐船,往安提阿去。當初,他們被眾人所託、蒙上帝之恩、要辦現在所作之工就是在這地方。到了那裏,聚集了會眾,就述說上帝藉他們所行的一切事,並上帝怎樣為外邦人開了信道的門。(14:26-27)

不過,他們不是只向母會交待,而忽略工場在他們離去後的需要。他們先建立門徒,為教會訓練事奉人才:

對那城裏的人傳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門徒,就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14:21-22a)

又選立領袖:

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14:23)

這些領袖並非附屬於差會的宣教士,而是上帝。

這不是宣教機構、差會及宣教士應做的事嗎?宣教隊伍在工作服侍了一段時間便要離開,不要也不應製造「依賴型」的教會,凡事咨詢母會;又要求母會支援所有的需要。教會是屬神的,建立教會把當中的領袖交託給主,宣教士便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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