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7, 2008

關係為重

路15:11-32

讀到「浪子的比喻」,我們重點多放在悔改的幼子及慈愛的父親。但長子呢?不錯,幼子回歸確實值得慶賀,更突顯天無的慈愛並非根根計較的人可以相比,但對「甚麼也沒有」的長子公平嗎?按道理,幼子已分得他的家產,他花盡了可以說是咎由自取,父親的一切都已是屬於長子了,弟弟回來那不是最去那些已屬於哥哥的財產嗎?

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15:29-30)

長子的訴求合理吧,我們也常常這樣看那些「十惡不赦」的人,他們下地獄是罪有應得的。不過,主的標準卻不是這樣:

父親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15:31-32)

長已並不是得到甚麼,而是沒有失去,不需要加倍的愛來填補心靈的空隙。因此,對「不體面」的肢體要「越給它加上體面」(林前12:23)。

沒有失去,長子還一真享受父親的一切,包括同在的愛。長子的訴求是doing上的比較(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以及物質上(山羊羔、牛犢)的,而父親的回應是being上(同在)的,因此,關係勝於物質。

中國人也看重關係,因為物質而出賣關係的不為社會接納,縱有發生也被視為不道德。雖說今日表面上已不太相信「天長地久」,這只是無知的陳述,也為人心仍在追求「永恆價值」,只是不再有信心可擁有一段恆久的關係吧了。

神的救恩就是這關係的修補及完成,與造我們的主重新結連、與祂的子民一起結連,這就是神所重視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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