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14:25-35
今日已沒有人願意多付代價,每個人都只懂為自己而活,不要講犧牲、不願吃虧。每個人都要做最精明的消費者,對市場如是,對神也如是?
我們過去也許會有傳銷廉價的福音,以簡單公式告訴別人「信耶穌得永生,不信的下地獄」,當然,針對不同的對象,應以不同的方式與內容向對方表達信仰。可是,若要蒙呼召,願意更進深去認識及事奉神,這簡單的公式實不足以解釋往後要走的路程。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14:25-27)
這不是說要成為全時間的事奉者才要「委身」,而是要求那些願意更進一步,以身以心去回應神的愛的門徒。有極多的人要在主身上得好處,他們就是那些在教會聽聽道、有事就求告神,無事就忘記神那種,主告訴他們作門徒的代價是怎樣的。
作門徒的邀請,是神給每個願意跟從祂的人。事實上,大部份門徒開始時都是那只向神求好處而不知(也許不願)付代價的信徒。這裡的第一個代價,是要愛主多於其他一切的關係。這裡「愛」的意思,是一個相比較的用詞,是愛的程度的比較。因此,作門徒首要的,就是對主的愛多於一切。我們的愛心本來就是有限的,但主不是要求我們減少對家人及自己的愛,難道主說「愛人如己」只是單純只說不做的空話嗎?祂是要我們增加對祂的愛,把祂放置於首位,並相信祂不會虧待我和家人。
第二個代價,就是背主的十字架。縱然歷來對十字架有不少解釋,但最主要的還是與主一同承擔使命。祂所背的十架,是承載著世人的罪,而祂只要求我們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作一個為自己付責任的人。若連自己的責任也不願付,那跟本沒有資格談事奉神。
這樣,計算代價後還有人願意走這十字架的道路嗎?
主除了用兩個比喻去解釋計算代價外,還加上一個鹽的比喻。我們慣用以鹽的功用去看這個比喻,我們要為主作光作鹽,要有鹹味來影響世界,這是不錯的。主表明我們本來都是鹽,作門徒除了要付代價外,本身就是一粒鹽應有的角色,就是對世界發生影響力。而我們也不要忽略鹽在當時社會是極貴重的生活必需品,換句話說,成為門徒在主眼中是極寶貴的。
神呼召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成為門徒,要發揮鹽本身應有的功能外,還是做回我們應做而又本貴重的角色。因此,計算代價,也不是一味的只計算付出,而忽略我們本身應有的價值。主不是要嚇怕我們,而是要我們不要無知地走錯路,想清楚、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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