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5, 2008

反宿命又不忽視過去

路13:1-9

基督徒也常帶有宿命觀看主的心意。

「我們都是罪人、罪人當然會犯錯。」
「無辦法,神的時間還沒有到!」
「他遇到這事,是來自神的教訓!」

更不要說常掛在口邊的「好彩」、「整定」等常用的詞彙。

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13:2)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13:4)

這也許都是當時人的宿命觀,認定遭遇不幸是來自他個人或家族犯罪,引來神審判。但主耶穌的回應是甚麼?

「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13:3,5)

祂指向前方而不是後方,宿命與否就分別在這裡。宿命觀是人無法改變已發生及將發生的事,但主卻說明,人要悔改。若不悔改人便會滅亡這是既定的事實,但這事實卻不是不可改變。

向前看,神留了出路給那些處身困境中的你和我。

與此有關,主還加了一個比喻告訴我們(13:6-9),園主三年來看不到無花果樹結果子,按命定,主人已判這棵樹死罪。主人的審判是以它的過去表現作出起點,看今日眼前的成果。當然,經園丁求情後還給它多一年的生命,這一年,它要結果子了,否則,延期的判決終要執行。

我們今日其實活在「緩刑」期內,不要往後看,但也不是無知地以為過去甚麼事也沒有發生,但卻要往前看,努力做好應份的工作,結好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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