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6:1-14
保羅在羅馬書強而有力地反駁猶太信徒視律法為得救的途徑。他用亞伯拉論證了他是因信稱義的典範後,又闡明因信稱義與救恩的關係。在第六章,他主要是駁斥一個可能的問題,既然我們得救全然因著信心,那這恩典會否縱容我們繼續犯罪?
這樣,怎麼說呢?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6:1)
保羅斬釘截鐵地表達了:「斷乎不可!」這不是可不可能的問題,而是應不應的問題。可能性當然有,但應該怎麼決擇才是保羅要處理的問題。
主耶穌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就如在《共同及唯一的出路》中所說,這是神的救贖工作,把我們從罪中贖回過來。與此同時,祂也邀請我們跟祂一起,因為新的生命是基督同在的承諾,人離了神才不斷犯罪,如今神要我們過新新活,就與我們重新連結在一起。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6:3-4)
為何孟母三遷?因為她想兒子與不良惡習隔絕,這是人之常情。孩子洗澡後,父母也會叮囑他們不要再玩到混身是汗,洗乾淨後便要保持乾淨,不再沾染汚穢。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6:6-7)
神除了洗淨我們的罪,重新邀請我們進入祂的家外,還保證了我們的將來,就是與祂同活的將來。或許有人理解這為將來永遠的生命,但我認為更寶貴的,是信主以後在世生活的倚靠。與祂同活,就是我們不再犯罪的唯一可能。
我想起多年前的一套電影"不道德的交易"。編劇要製造人性中難以決擇的高潮,就算在良好夫妻關係下,為了物質上的需要,妻子出賣自己的身體換取一筆金錢來建屋。為要增加這決定的吸引性,那富豪並不是中年光頭大肚的形象,而是羅扙烈福!不過,若真是有道德標準,不管對方是誰,也不會考慮這交易的可能性。這就是有否與罪隔絕的分別。
與罪隔絕,就是完全割離。我們活在一個把罪合理化,把道德標準相對化的時代,與基督聯合,就以祂的想法與標準成為我的想法與標準;與基督同活,就是時刻倚靠祂,並以祂為我們生命的主。與祂同活,就是明知而罪的就不去接觸、明知有毒的就不去踫,這便是新生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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