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03, 2009

假認罪

何8:11-14

認罪也有真假,真的,許多時候在神面前我們也很虛假。

「以法蓮增添祭壇取罪,因此,祭壇使他犯罪。我為他寫了律法萬條,他卻以為與他毫無關涉。至於獻給我的祭物,他們自食其肉,取和華卻不悅納他們。現在必記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他們必歸回埃及。以色列忘記造他的主,建宮殿。猶大多造堅固城,我卻要降火焚燒他的城邑,燒滅其中的宮殿。」(8:11-14)

不要以為多事奉(增添祭壇)便可討神歡喜,可知在不少時候我們在事奉自己、或是別的偶像。至於律法規矩並不在於多少,而在於我們遵行了多少。換句話說,對神誠實與否並不在於我們做了多少,而在於我們在神面前是個怎樣的人。

先知指責以色列國在敬拜事奉上的虛假,又指出他們的認罪悔改沒有誠意,多做多錯。既然沒有認罪的心,神必不赦免他們所行的,因為他們面對神仍只靠自己(歸回埃及)。

在事奉及信心的成長歷程中,這是很實在的爭扎。當我們稍有成就便不再依靠神,口裡雖神前神後,但心裡卻只標榜個人的能力與表現。從前只看重神的嘉許,視人的讚譽為等閒,可是,隨著連串的成功,人的奉承已高於神的喜悅,這是耗盡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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