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3:1-2
作為神的子民,理應有更高的要求,否則又怎能代表至高的神履行祂的旨意?
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3:1-2)
先知指出以色列人與列國的分別:
一.是神親自救贖的;
二.這裡的「認識」,是神揀選的意思,就是神親自選立的民族;
三.神必追討一切的罪孽,沒有姑息。
神同樣對今日的教會,以及今日的教會領袖有這樣的要求。
一.是主耶穌親自用血贖回來的;
二.是主親自揀選我們在地上為祂作見證;
三.神必追問我們為祂做了甚麼。
對教會的要求,應要高一點;對領袖的要求,也要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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