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4:11-12
教會內弟兄姊妹之間的相處需要以深度的愛來相交,不要憑外表及只憑外顯的行為來判斷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要學像主,祂不以現時的外表來判斷我們是一個怎樣的人,反而看重我們正面的「可能性」:我們有機會得救,祂給機會;我們有機會改變,祂等待。
日常的操練,活出這樣待人處事的態度,就是不批評論斷人: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4:11-12)
批評論斷人一則是看「死人」,以表面的行為斷定一個活生生可改變的人為不可改變。二則是不好好管理自己舌頭的行為,我們需要謹慎言語,最易犯的就是胡亂批評。
最主要的,還是奪權,奪了神審判人的權力。只有神才能審判人,因為我們是祂造的,又是祂救回來的。武俠小說的俠義精神之一,就是你救我一命,我的命就是你的。同性的會為對方赴湯蹈火,異性的會以身相許就是這個意思。
另外,教會內不可挽回的紛爭都是由這些論斷開始的。有時只是一兩句以為是無傷大雅的說話做成了可以燎原的大火。
常存謙卑的心以及自覺不足的心看待別人,當別人有所不足時,不是以判官的姿態去評斷,而是以友儕的態度來勸導,這是約束自己的心和舌頭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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