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15, 2008

深度的愛

雅2:1-13

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憑外表去判斷一個人的價值,要學像主,看人的內心。而雅各叫我們不要看憑人的衣飾,看人的身份地位來作不同的對待規格。

人的眼光是有等級的,滿腦子都是階級官念。分別只是以甚麼來分等級,是社會地位還是關係親疏。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2:1)

這外貌也可理解為公眾的標準,因為外貌的美醜與衣飾的高尚與簡僕是依從社會標準而改變。作主的門徒就不應對人的外表評頭品足,這也許不是一生也是大半生的功課。雅各說得很嚴重,這是惡意待人: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2:4)

也即犯罪: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2:9)

原因是我們違反了「愛人如己」的要求: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纔是好的。(2:8)

愛人如己就不應按人的社會地位或任何外在的條件,憑表面對評斷一個人。我想,動輒輕看任何人也是不該,看一些人不會改變更是不該,這是看「扁」,其實是看「死」,因為只有死人才不會改變。神若看我們無可挽回,今日救恩也不會臨到我們身上,我們也不會有生命改變的可能。

這是簡單的道理,卻要花上很大的努力去學習。

我們的神是憐憫人,不計較人的惡,以赦免與慈愛包容對待我們,也要求我們以這種態度去對待別人: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上帝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2:5)

明知固犯等同不信,或否定我們所信,因此信心與行為的配合是理所當然的。善待有需要、有欠缺的人是靈命成長的標記之一,因為這是學效基督道成肉身的榜樣,我們願意這樣行,必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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