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04, 2008

要知道為何受苦

彼前4:12-16

「傷痕文學」與「牙痛文學」有何分別?一個為自己,一個為別人。前者也許會悲天憫人,後者更多無痛呻吟。

當我們定義在自己或別人身上發生的事是否苦難時,也可持這觀點看:是為自己?還是為別的人和事?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上帝。(4:15-16)

我幾乎認為無病呻吟的基督徒是一種羞恥。我們要凡事謝恩,而不是凡事投訴、埋怨;我們要凡事倚靠與盼望,而不是凡事咒詛。動不動便說是神不看顧、神的教訓,不是看得我們的神太小,便是看得自己太大。不過,作為一個有情緒的人,偶爾表達負面情緒也是無妨,但卻要謹慎,不可無限放大,說是神的甚麼甚麼。

我們受苦要有意義與價值,就只是為了基督、為了信仰、為義、為真理。若是為了這些原因,我們可視之為考驗:

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4:12)

而這考驗的臨到只證明我們是配得與基督同工,因此應是歡喜快樂: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4:13)

這樣的受苦是有盼望的,在神眼中看為寶貴,也可經歷與神同行的甘甜: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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