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01, 2008

受洗與得救

可16:16-18

到底洗禮才得救,還是信就得救?還是跟保羅所說: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便稱得上是基督徒,便是得救?

不同宗派的教導有不同的角度來理解,但大前提卻不能錯,就是得救與否不是我們做了甚麼行動,包括洗禮與否,而是主百分百的工作。主成就救恩的意思,就是祂做了一切所需做的,來為我們預備救恩。包括受苦、受死與復活。而人的「工作」便只是接受,接受與否不是決定我們得救與否的關鍵,因為得救與否不在於我們意志與行動上的接受,而是祂的行動。我們接受救恩,不論是決志還是洗禮,首要是我們「知道」主所做的;接著便是「接受」這現實,就是主的作為與我有關,接受自己是罪人需要主的救恩。這「接受」便是「信」。

若要把「知道」、「接受」與「信」視作心志上的行動,也是可以的。但不論你有沒有這些心志上的行動,救恩已經預備好了,又成就了。你個人的回應,只是延續這已預備好了的救恩,把祂與工作與你的生命連繫上,產生關係。

看馬可怎麼說: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信與受洗,一個是內在的決定(信),一個是外顯給別人看到的行為(洗)。即是同一件事的兩個角度。若真的相信主的救恩,受洗便是可見的行動,表現出你的信。沒有行動的信是假的,而信並不只是個人內在的思考問題,還是一個群體性的問題,因此需要以受洗的行動來完成。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16:17-18)

信的實質還有具體表現。這與馬可對神蹟奇事的理解相當一致,就是信的人才可得見神蹟異能。主行異能與否,今日看到聖靈的神蹟與否,全在於我們是否相信這是神主權的彰顯,是否預備好「觀看」神蹟奇事,以致成為見證祂的工具。

若我們認為生命的改變是一個神蹟,得救是一個神蹟,這便更充份印證得救不是基於我們的行動,全然是主的工作;但信心可開啟我們看到、經歷到神蹟發生的媒界。包括行為表現的信便是我們經歷救恩的金匙。

3 comments:

Wendy Chang said...

昨晚讀到 "人的「工作」便只是接受,接受與否不是決定我們得救與否的關鍵...而是祂的行動" 這句, 都有多少震撼, 想了一段時間, 今早醒來就想起主說 "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生命泉已有了(救恩已備好), 我用手掬水喝(接受救恩), 不是因為我叻找到生命泉, 不是因為我叻識得取水喝, 係因為我知道我渴因此我需要生命泉水, 而生命泉早已備好了(神的行動).

唔知咁解0岩唔0岩, 不過生命改變和得救就肯定是一個神蹟, 因為神將祂自己的生命和性情放在我們心裡, how amazing!

老鷹 said...

問我心底嗰句,我真係覺得無咩所謂。有教會堅持受洗先得救,有堅持決志便得救。何必這麼複雜,神已做了一切,信便是了!最要緊的,是我們知道自己得救,並且因為神應許的緣固,全家都必得救!對嗎?

Wendy Chang said...

對, 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