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2:13-17; 23-28
老師及領袖的感染力並不在乎言語,而在乎行事為人。我們不容易找出主耶穌呼召門徒的準則,福音書沒有明言這些被揀選的人有何特質,或有何過人之處,以致主會從千萬人中把他們選出來,培訓成為未來教會領袖。然而,在這過程中我們看到的是主對受苦者的認同。
耶穌經過的時候,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可2:14)
這次,祂與一個被視為罪人的稅利成為朋友,呼召他成為門徒,後來他還成為十二使徒之一。呼召這個人,主是要付代價的,就是被有權位的人批評:
耶穌在利未家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因為這樣的人多,他們也跟隨耶穌。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麼?」(2:15-16)
從世人的眼光看,耶穌初出來傳道,名聲開始響亮,到處到有人邀請祂領會成為講員。同時,所到之處,必定「粉絲」處處,且必被有達官貴人邀請成為上賓。祂為何要與世人眼人的貪官污吏、釋囚與流浪者共處一室?有五星級酒店不去、有總統套房不住,偏偏跑到深水埗板間房作客。
此舉當然引來不少「有識之士」批評,祂的回應也很妙: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2:17)
主給我們留下的榜樣,並不是浪費時間在沒有果效、沒有回應的對象身上,而是那些真正需要的人身上。祂的行動證明了祂不是在空談要救人,而是與罪人、受苦者認同。
單講理論的表現,就象大多數的法利賽人一樣,「死硬」地跟從規條,又以此來作為對人的量度準則。例如,安息日。主就在這日,不刻意地教導這些法利賽人安息日的真義: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2:27-28)
耶穌不是反對任何的禮儀條文,反而,他重視活出條文背後的精義。人比這些條文更重要。而祂的方法並不是與他們爭論,而是先以行為做出所當行的,然後當攻擊來到時才提出重點。
行動,較聲音更響亮地成為有效的教導媒介。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