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05, 2008

哥林多的暴民

徒18:12-17

保羅怎樣向哥林多的猶太人傳福音,成效都很有限,他們只知辯論而不用心去聆聽。他們還接保羅到公堂,就連不信主的外邦官員也看不過眼:

迦流就對猶太人說:「你們這些猶太人!如果是為冤枉或奸惡的事,我理當耐性聽你們。但所爭論的,若是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你們自己去辦吧!這樣的事我不願意審問。」就把他們攆出公堂。(18:14-16)

精彩!保羅連自辯也不用!也許這就是主說:「這城裏我有許多的百姓」(18:10b)的意思。這班暴民為了發洩,就連無辜的人也不放過:

眾人便揪住管會堂的所提尼,在堂前打他。這些事迦流都不管。(18:17)

今日我們也看到許多這樣的暴民。有些是教會內部的問題,互相攻訐到一個地步不信主的也看不過眼,可以說是敗壞基督的名聲。又有些則只為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等去辯論,浪費時間與精力,忽略更有需要的事工與使命。

可否由「我」開始,停止這些無畏的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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