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14, 2008

教會的使命

路24:44-49

路24記載了主復活後第一個主日早午晚三次向門徒顯現:1-12向婦女顯現(約20:11-18補充向末大拉的馬利亞)、13-35以馬忤斯路上、36-49晚上向所有門徒顯現,而44-49重申祂給門徒的使命,就是教會的使命。

首先是宣講神的話: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24:44-45)

頭腦的學習故然重要,生命的學習更為關鍵:聽-反思-感受-實踐,例:創造-環保的生活;創造-尊重生命;彼此相愛?合一?彼此饒恕?既是生命的學習,那生命的宣講比單是言語的宣講更為重要。

教會首要的是著重教導聖經,是知識加生命的栽培。

其次是傳悔改之道: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6-47)

這裡有三個事實:第一,教會要傳遞的信息來自主耶穌復活的事實。第二,主的受死與復活是關乎人的悔改與神的赦免。第三,這悔改之道是要傳給萬邦。教會向外擴展是必然的使命,而重點是使人悔改,及活出赦罪的恩典生活,而不是狹隘的教條生活,也不是無止境的會議及活動。

教會需要以此為尺,量度哪些活動乎合主的心意。

第三是彰顯神權能:

「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24:48-49)

提到神的權能,人容易想起今日流行的權能佈道。不過,神權能的彰顯是要人看到祂正在工作、祂是超越人一切想像的神,因此神蹟奇事只是祂權能彰顯的一部份,不是唯一的方式。聖靈的主要工作是改變人心,神蹟只是祂的工具之一。其實,一切的神蹟也不及人心的改變來得奇妙與震撼。

教會能強調及培育信徒以彰顯及榮耀神為首要生活目標,神的名會更響亮!

教會的使命:對內宣講神的話,建立門徒;對外見證悔改之道;對神要彰顯神的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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