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07, 2008

主的授權成就更大的榮耀

徒3:11-26

沒有想到彼得的第一次講道,比主耶穌在世時親自帶領認識祂的人還要多 (徒2:41)。

短短數十日,彼得的事奉質素與生命素質一同改變。他懂得把握機會,在美門前醫好一個討飯吃的瘸腿乞丐,跟他說:

「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3:6)

接著,當這人被神蹟地治好後,就繼續在聖殿作見證,吸引大批百姓跑到彼得和約翰面前,彼得也把握這次群眾佈道的機會:

「以色列人哪,為甚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甚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就是我們列祖的上帝,已經榮耀了他的僕人耶穌。」(3:12-13a)

一個本來認為自己能為主作甚麼甚麼的,如今知道是憑主作工。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他從死裏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3:15)

一個本來連在一個使女面前承認是主的門徒也沒有勇氣的,如今卻可以直指誰是兇手,又夠膽公開作見證。

「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正是他所賜的信心,叫這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全然好了。」(3:16)

彼得所彰顯的,是被這群人釘死的耶穌;所透過的媒介,就是祂的名。這不是很奇妙嗎?一個已被行刑的死囚,祂的名可以叫病者得醫治!藉著祂的名已可行大能奇事,又能改變人心,意思是,祂已勝過一切。主離世,又授權屬祂的兒女去履行使命,這不是要用我們去完成祂的工作,而是要我們方過參與祂的事工去體現祂的同工,分享神成就計劃的榮耀。

神要用我們成就更大的事,是出於愛,給我們機會,你還等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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