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1:15-26
教會的會議到底怎樣進行?監督與執事的選舉又怎樣進行才算公平公正?這問題也許問錯了,事奉神的人選,重點不在乎公平公正,乃在乎神的心意。
眾人就禱告說:「主阿!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1:24-25)
還記得李思敬博士提出,猶太人屬於東方人的文化,謙讓是普遍的性格特徵,若非清晰明確,也許不會有太多人自動請纓跑出來要參選成為使徒。而他們選出兩個候選人後,以這禱告認真地求主顯明祂的心意。門徒後來用搖籤的方式選出馬提亞,這方式並不是重點,因為神可以透過任何方式讓人知道祂揀選的人是誰,關鍵是他們認真尋求的態度。
這補選使徒的會議,有彼得提出議程及需要,與會者參與第一輪的挾選,最後的揀選,還是眾人同心禱告的結果。我們今日似乎太看重那些表面的特徵,如資歷、經驗、出席率及人際關係等來揀選事奉人員。更多時候我們還未達到彼得所提出那些無爭議及客觀的條件前便選定候選人;又或為了遷就某些心儀的候選人是更改被選的條件。
揀選事奉神的人,不可兒戲。難怪教會同工不同心、事工不彰,這不是因為神沒有賜福,而是我們不認真,也不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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