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13:1-17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是愛的教育,彼此相愛,是既新且舊的命令。不過,祂雖用盡各種方法教導門徒,可是,在大多數的情況下,他們是不明白的。
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NRSV: “You do not know what I am doing, but later you will understand.” (13:7)
主沒有因為明知他們不明白而隱藏祂的心意與教導。相反,祂有自己的教學設計與時間表。縱然他們是「牛皮燈籠」,祂沒有放棄他們。祂對門徒的培育加入了重要的時間因素。
如果今日主突然對我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 (13:12b)我們可以怎樣回應?太難明白?還是跟本沒有留意?
如果,主再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13:15)我們又怎樣回應?我們常說聖經的標準太高,我們只是人,是根本不能達到的。這話對了一半, 不錯,神的標準是高的,但主到底吩咐我們做甚麼?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13:17)
祂要求我們知道,然後去行出來。只要知道便可以行出來了,這不代表我們明白,但卻代表我們接受!達到與否是另一件事,祂只吩咐我們遵行,遵行是代表順服。若等待我們明白才去行,那我們甚麼也不用做了。耶穌親自示範,門徒親眼看見也不明白,更何況我們?遵行代表我們相信祂說:有福了!
再者,祂應許有保惠師聖靈,就是因為我們單靠自己努力不能達標,行出第一步就是預備好去迎接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我們知道便足夠了,不一定要明白才行動。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