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6, 2008

講咗等如無講, 又再講

路11:1-13

作為一個老師、一個家長,我們常有一種「講咗等如無講」的經驗。或許因為對方心不在焉、也許因為講者表達不夠清晰、也許因為對方太愚笨,講解了一次兩次對方都沒有反應,又或「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

其實,主耶穌的門徒也一樣「講極都唔明」。

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11:1)

耶穌從沒教他們禱告還是他們從來無看見或留意主如何禱告嗎?跟從主這些年日難道沒有看到祂如何禱告嗎?這班門徒每逢主禱告時他們就睡了,主在他們面前所講的就沒反應,所作的一切就沒看見,但就聽到別人老師教甚麼!

這樣也好,只怕你不問,你發問就是最好的教學時機。主沒有責備他們,反之,細心地先給予一篇模範禱文(11:2-4);再提供一個類比事例 (11:5-8)、再加四個反詰問句(11:11-13)來說明禱告的態度。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11:9-10)

在路加筆下,主教導的禱告,態度比內容及形式更重要。禱告最重要的是相信聽禱告的天父比你更著緊你所求的,因此,情詞迫切地懇求是關鍵!


學生不留心,老師便要多花心思去讓他們明白,因此,主耶穌是一位很有教學熱誠的老師呢!可是,從表面看,那些學生就不太理想了。我想,我們很多時候也跟門徒一樣,或更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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