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8:10-14;路15:1-7
這是另一個具爭議的話題:教會應著重教會內的需要?還是以針對社會,以直接或間接的福音事工主導?當然,理想中是兩者兼備,但有限的堂會資源又如何兩者兼備?要做到像馬鞍峰教會五個功能全備是一個過程,但我想,大部份教會關於方向的爭論,仍圍繞「主內」的關係與裝備問題,還是「主外」以傳福音為主的問題。如要以一個重點為主要的方向(不是忽視其他,只是較多資源投放),那要看主怎麼說。
迷羊的比喻,在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均有記載,但卻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
馬太福音的處境談是不願「失去」,在這迷羊的比喻前後,馬太這樣說: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大18:10)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大18:14)
而整篇十八章談到的是不要使人跌倒(18:6-9)、饒恕的道理及比喻(18:15-35),由此可見,重點是較為「主內」的。那迷失的一隻羊,就是不要讓一個弟兄或姊妹離開教會,而重點是,彼此饒恕!
但路加福音的處境卻有明顯的不同,那重點是見證:
14:34-35:作鹽作見證
15:1-7:迷羊的比喻
15:8-10:失錢的比喻
15:11-32:浪子的比喻
顯然這裡的上文下理是針對要尋找未信者。而開始談及迷羊之前,路加提及耶穌與稅吏和罪人坐席,而耶穌是針對法利賽人的批評而講論這比喻(15:1-2)。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15:7)
這差異也不難理解,福音書針對的讀者不同(馬太的讀者是猶太人、路加的讀者是非猶太人),應用同一教訓於不同對象是很正常的。不論那一卷福音書,耶穌當時面對的猶太人,與猶太人眼中的罪人一起,他們是弟兄、也是被主流宗教社團拒絕又被視為不得救者。耶穌眼中,不論是教會內外,教會是要尋找、接納及饒恕這些被忽視的人群。那些可以被形容為LOST的一群!
因此,不是教會要「主內」還是「主外」,而是針對那些受壓的、迷失的、沒盼望的一群。而不是那九十九隻每天只在尋找更好美食、你眼望我眼、在羊圈內互相投訴的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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