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9, 2008

責無旁貸

何4:4-7

神給予領袖權柄去帶領及引導祂的子民朝祂的心意而行。若跟從者走錯了方向,領袖不能推卸他們的責任,信仰群體也要問責!

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我必滅絕你的母親。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上帝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4:4-6)

跟從者刻意背叛,這是他們的責任。但若他們因為無知而犯錯,雖說他們有錯,但領袖的責任更大,因為領袖沒有履行他們應有的責任,引導神的子民走正路。在信仰群體中,教會領袖若沒有好好教導跟從者認識神,以及基督教的倫理道德標準,信徒的行為走差,也許要懲罰的,還是領袖。

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4:7)

神不是沒有怪罪犯錯者,但他們的領袖更要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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