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4, 2008

赦免與豐收

珥2:19-27

神赦免人的罪,祂把生機賜下,讓人因為罪或災難所失去的都可被補回。像約伯受苦後,神大大賜福給他,他得到的比從前失去的更多。

我的理解是,這不是神「補賞」給那些在罪中受苦的人,而是因為他們被罪所困而不能享受從神的創造而來的豐盛,如今卻因為神的恩典而得到這些本來就有的恩惠。

錫安的民哪,你們要快樂,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歡喜;因他賜給你們合宜的秋雨,為你們降下甘霖,就是秋雨、春雨,和先前一樣。(2:23)

秋雨和春雨本來就是以色列地的規律,是農業社會必然的期待。沒有秋雨和春雨便不能播種與收成,那是不正常的情況下才發生的。人的悔罪,是承認與尋求神的行動,脫離這些困阻,原來就有的自然規律便與我們再次聯繫上,我們便可享受從神而來的豐盛。

我打發到你們中間的大軍隊,就是蝗蟲、蝻子、螞蚱、剪蟲,那些年所喫的,我要補還你們。(2:25)

這補還並不是賠償,而是神加倍慈愛的表現。那些前來攻擊的不單是神差來警告、教訓與懲治人叛逆的工具,這些損失不是神的責任,而是人應得的惡果。然而,神卻因為祂的慈愛,不應賠的也送上,以補回我們應有的損失。

這補回是不合理的,是愛的表現。只是,我們今日視不合理的賠償成為理所當然。例如抄股的損失是因為貪心,但卻要政府賠償他們的損失,背後其實是其實是不負責任的思維。

你們必多喫而得飽足,就讚美為你們行奇妙事之耶和華你們神的名。我的百姓必永遠不至羞愧。你們必知道我是在以色列中間,又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的百姓必永遠不致羞愧。(2:26-27)

而神付出的代價,是要人認識祂,重新認識祂,知道祂的愛。神加倍的付出給我們這些叛道的子女,這便是恩典與慈愛。我們當如何活出這恩典的生命?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