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題:
保羅的教導,強調「彼此」的關係。基督徒是自由的,但自由卻是帶有限制的,這限制是來自我們本身並不是一個孤島這大前題。意思是,我們既要與人相處,便要考慮到自我以外的另一些人,這便是「彼此」的關係。婚姻的關係,也就是以這「彼此」的關係為重心。林前7:2-5便提到夫妻之間如何「彼此」相待,不可「彼此」虧負。
婚姻的界線在哪?
i. 為甚麼要結婚?婚姻是情感與情慾的正常又正確的規範(7:9)
ii. 為甚麼不結婚?安守現時的身份不要強求(7:26);有神的清楚感動,為了專注事奉而獨身(7:32)
iii. 配偶未信主怎辦(信主的配偶不敬虔又怎辦)?仍存盼望,因為對方仍有機會因為信主一方的見證而信主(7:13-14)
iv. 可離婚嗎?若對方主動離開,仍要保持良好的關係讓他/她離開(7:15)可再婚嗎?保羅明言,若是喪偶便可再婚(7:39),但更重要的原則是再婚與否並不是因為情慾的問題,婚姻是一種需要受尊重的約束,不可隨意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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