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10-11
「所羅門的箴言」由第十章開始談到財富,我們對財富的態度如下:
一.以神的公義為首要考慮。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10:2)
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11:1)
屯糧不賣的,民必咒詛他;情願出賣的,人必為他祝福。(11:26)
二.神賜福給義人,讓他們得溫飽
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饑餓;惡人所欲的,他必推開。(10:3)
三.勤勞是致富的基礎
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夏天聚斂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時沉睡的,是貽羞之子。(10:4-5)
四.富足的定義也包括人的內在素質
義人的舌乃似高銀,惡人的心所值無幾。(10:20)
五.無憂的富足才是真財富,反過來說,便人憂慮的並不是從神而來的真財富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10:22)
六.施捨才是真財富
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11:24-25)
顯然,公義比財富更貴重,而別人的好處也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神會賜福給義人,財富只是其中一方面的特徵,這人的品行卻更能反映神所賜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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