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4:32-5:11
使徒行傳一再強調初期教會的型態,是教會上下同心: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4:32)
這是出於甘心樂意,願意共同生活,實踐天國使命的自發行為,並不是一個固定模式,更不加入教會的要求。路加強調這型態背後,是缺乏的得到照顧:
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4:34-35)
也許這形成了無形的社群壓力,以至有人認為變賣田產、多奉獻便會受人尊重兼有影響力。我們不能忽略的事實,這是信徒人數已增至8,000以上,甚至有可能過萬,算是一個不小的群體。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便陷在這樣的試探中。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5:1-2)
他們同心同謀欺騙教會,目的是要藉奉獻建立個人名望。他們只看到人際關係與影響力的價值,忽略了這是一個屬神的群體。一個輕視誠信的人,自然也視謊言為等閒。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麼?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麼?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5:4-5)
教會不會也不應以奉獻多少,或事奉表現來衡量信徒的地位與價值,也不應對這種文化思維存留半點增長的空間。彼得即時處理亞拿尼亞,就是阻止罪惡及不應存在的文化拓大以至污染教會的純潔。也許會有人不同意行使紀律,不過,作為領袖,總得把持神的標準。
另一方面,神看重的是我們的心,而不是我們有多少、做多少、奉獻多少。祂在意我們「是」甚麼多於我們「做」甚麼。聖經多次強調誠實的重要,欺哄聖靈是不得赦免的罪,神明白及接納人的不足,但教會也要表現這種接納以至不會給摩鬼太多試探人的機會。
今日教會仍有不少亞拿尼亞和撒非喇,而教會卻也給予太多空間孕育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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