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9:32-35
約伯以法庭的審判來比喻自己目前的情況。在約伯的獨白中,神是那無情的法官,祂判了約伯有罪。正因為祂是神,無助的約伯只能無奈地接受這無法理解的、不合理的判決。
「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願他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我就說話,也不懼怕他,現在我卻不是那樣。」(9:32-35)
約伯對神失望到一個地步,說祂不是人,不會與人對話,又不明白人的苦情。他情願寄望在第三者身上,望有第三者在場明白他的感受!此時的約伯,既怪罪於神又責備他的同伴朋友,因為沒有人明白與接納他。
我未見過一個基督徒對神憤怒到一個地步,期望有第三者可以聽他伸訴!基督徒面對苦難時,大多仍存有盼望,堅信神至終有最好的安排;又或埋怨神不理他;又或放棄再相信祂。約伯堅持神的全能與同在,只是,他對神的理解因著苦難而變得偏激。
從最後結果我們看到神沒有因為約伯這樣看祂而責備他,神只怪他無知,並沒有對他的說話「秋後算帳」!
神接納人在軟弱時所發的哀嘆!
另外,約伯也反映出人對神的期望,我們都期望這位神是有感情的神,能認同我們感受的神。這也許就是約伯最不明白神的地方,他不認為神是有感情的。
剛過的受苦節與復活節,如果我們認真去過這日子,我們都知道神是有感情的。透過主耶穌的捨身,神回應了約伯的訴求,不是以第三者介入,而是親自揭示自己是有感情,認同人的神。
神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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