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8, 2008

為多馬平反

約20:24-29

當耶穌向門徒顯現時,多馬不在,一般解經的都認為多馬後來的表現是小信。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20:24-25)

多馬所要求的是甚麼?因主耶穌顯現時他不在場,同伴則說他們看過主的手和肋旁,多馬自然也要求相同的印證。這也不難理解,在一場的爭辯中,雙方為要說服對方,必需拿出更多更有力的證據,相反亦然。

主再次顯現,同樣的給多馬看見祂的手和肋旁,只是加了一句:

「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20:27)

「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0:29)

只有多馬才是看見了才信嗎?其他門徒跟多馬都一樣是看見了才信,因此,這句話雖向著多馬說,其實所有的門徒都有份。

那我們比多馬有福嗎?我想不是,我們大部份人都跟他一樣。多馬要證據,我們不也求證據嗎?分別只是他要求的是親手摸過釘痕,我們則要求更多主復活的證明,包括歷史、考古、科學等驗證。

主不是在責備多馬小信,祂過去是直接指出他們小信,這裡,主只是勉勵他以後其他人,憑信心,不要憑眼見。主明白也體諒我們信心的軟弱,祂還指出更有福的途徑,就是單純信相祂的話,更為有福。

多馬其實跟大部份信徒一樣,不是特別的小信。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