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19:11-27
這段經文是主上耶路撒冷前為自己的未來而設的比喻。祂就是那王,將要離去,但也必會再來審判世人。這裡我想看到的,是主對僕人的要求。
首先,他給予各人均等的機會,每人十錠銀子並不是才幹與恩賜,而是責任。
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銀子,說:「你們去作生意,直等我回來。」(19:12-13)
即是說,主再來之前,我們各人都有同樣的責任,不會因為我們的身份與年資不同,便有不同的責任。
主是按僕人有否盡力去履行責任來衡量僕人的忠心。
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要知道他們作生意賺了多少。頭一個上來,說:「主阿,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19:15-17)
不論那十錠銀子賺回了多少,總之有盡力便會有成果、便會得到主的獎賞。主的獎賞也會按各人的成果來決定。能完成責任,又有成果的,主必更多的管理責任交給他。這比喻內,能賺錢的與管理城池本是風馬牛不相及之事,可是,能在管理錢財上顯出忠心,管理城池的責任也可承擔。
主的要求是,僕人在小事上忠於所託,主要更放心把更大的責任交給他。小事上不忠心,那任何責任也不再需要他負了。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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