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6:12-16
獻身是否等同被揀選?在令人感動的氣氛及真情的禱告下,人容易被感動願意擺上自己獻身事主,這是個人的獻身,但這是否意味這次行動就是被主揀選?
耶穌在革尼撒勒湖邊(路5:1-11)呼召第一批門徒(disciples),又呼召稅吏利未跟從祂(27-28),後者卻沒有明言他是門徒的身份。不過,我們知道跟從主耶穌的人很多,祂有不少的教導是針對門徒而講的,如登山寶訓,耶穌是「舉目看著門徒說」(6:20)。
福音書的作者突出了耶穌在門徒中間揀選「使徒」(apostles),而且不是在跟從祂的人群中,而是從門徒中:
「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上帝;到了天亮,叫他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6:12-13)
門徒也許有些是主親自揀選的,但可能有些是自願跟從的。然而,主親自揀選的問徒後來也成為使徒。主耶穌揀選第二梯隊的領袖,示範了以下重要的原則:
一.主是經過整夜的禱告,求問天父才進行揀選;
二.這是公開地進行的;
三.門徒都經過一定的時間跟隨主,讓祂和其他不被揀選的門徒可以從中觀察,看誰具備「可塑性」;
四.12這數目並不是隨意定下來的限額,而是以色列12支派的延續,象徵新的國度,就是教會,從這12人開始,領袖具備開啟新時代的意義與使命。
近年的領導學也很強調,領導的風格跟這位領導者的個人性格有關,同時領袖的風格也影響被領導者及機構的事工發展。因此,在物色領袖人材時,個人品格是重要考慮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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