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6:14-18
我重覆讀了多次以及多個版本,也看不出這段經文與基督徒及非基督徒結婚或談戀愛有何關係。真的,我們要對神的話語誠實、忠誠、忠心演釋。
保羅寫給歌林多教會的信,有提到信與不信者的問題,但那是信徒興頌,要求未信者為他們作審判官(林前6)。也有提過婚姻的問題,那是談到獨身與否及如何與未信的配偶相信的問題(林前7)。但始終沒有直接提及與宋信者或異教徒嫁娶的問題。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6:14)
我相信,這裡的大前題,是信與未信的價值觀存在莫大差距,保強調二者難以融合,因此,保羅反而針對的是未信者合作、相處的問題。因為「同負一軛」多指彼此承擔與合作。尤有甚者,他以「彼列」(撒旦)來形容他們(6:15),這多指是異教徒,那些反對基督教,又或在價值觀上相左的。因此,這裡應包涵更廣泛的意思。
與未信者談戀愛只是其中一種情況,但並非唯一的情況。更重要者,談戀愛與婚姻,是兩個價值觀相近的人。若信與未信的談戀愛,要不是未信的一方很接近基督,那就是信的一方很接近世俗的價值觀。談戀愛只是結果。要關心的,這他/她的靈命,以及跟主的關係。
當然,理論上講得通,實踐上還要多加留意。但保羅在這裡引用先知書的應許:
「上帝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6:16)
上帝顧領愛惜我們每一個,我們也當自愛,凡與基督價值觀相左的,都要敬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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